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资助金额:申报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8日

一、支持领域

在深圳专业展馆举办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单位需为展会场租合同签署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单位未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申请本项目资金的不得同时申请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奖励项目、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项目、国际性会议资助项目。同一事项已申报《深圳市商务局2023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稳增长政策项目-专业展会场租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展会项目在专业展馆举办专业展馆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等三个展馆

2.展会实际举办时间及面积符合以下要求的展会;

实际举办时间

展会面积

备注

2022年1月1-5月31日

不限

以场租合同签订的租赁时间及实际布展或办展时间为准

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

3万(不含)以下

3.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的行业、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展销会除外)。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元/㎡/天的补贴,15万㎡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15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展会补贴4万㎡,20万㎡(含)以上的展会补贴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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