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三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初审结果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5-27 10:46:45

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关于开展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项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协力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欧姆龙电子部件(深圳)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反馈。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拟补贴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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