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培育孵化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1-09 11:44: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广东省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键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5〕2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产业情况,现就开展我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培育孵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重点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广东省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养老、托幼、康养等社会领域和现代服务类企业。

 

  二、培育孵化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近3年内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企业规模达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大中型企业标准,且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我市参保职工人数合计达300人以上。

(三)企业原则上属于我市“20+8”产业集群或优势产业集群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集团性企业、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等,且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未来能带动不少于5家企业参与生态链建设,技能生态链能够提供300个以上就业岗位。

(四)积极建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对技能人才培养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有意愿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推进新“八级工”制度落地,强化技能价值薪酬待遇激励导向。

(五)与院校(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

(六)正确理解产教评技能生态理念、有意愿在本行业大力推动技能生态链建设,对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七)紧密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对我市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规模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八)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共建共治、技能生态链建设全过程可追溯的信息平台,或具备对链员企业开展共享培训所需场地、师资、培训资源等基础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培育孵化内容

(一)强化政策宣贯,凝聚共识合力。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系统梳理并精准解读国家、省、市关于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编制业务手册。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组织专题培训、利用融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面向纳入链主培育孵化范围的企业广泛宣传、精准服务。

(二)指导健全制度,夯实培育基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指导纳入链主培育孵化范围的企业对标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以下简称链主企业)要求,完善内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重点推动企业建立与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同步的岗位技能标准、培训课程、评价规范、师资管理等培训制度。

(三)指导织链建链,促进深度融合。围绕我市“20+8”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指导纳入链主培育孵化范围的企业牵头组建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支持共建共享培训基地等实体平台,鼓励各方在课程开发、培训师资、技术攻关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稳定高效的链式合作机制。

(四)协同搭建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举办交流会、成果展示等活动,搭建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用工企业等各方对接交流与能力展示的平台,促进交流合作。推动实施“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提升生态链整体活力与影响力。

(五)深化业务指导,提升供给质量。加强对纳入链主培育孵化范围的企业在培训课程体系设计、评价规范开发、培训评价组织实施、校企合作对接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组织学徒培训服务团队持续开展上门“一对一”业务辅导,鼓励其基于真实生产环境和岗位要求,开发培训课程、评价规范,扩大高质量技能人才供给。

(六)有序推荐省级链主,树立示范标杆。建立市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过培育孵化后,制度健全、运行良好、成效显著、达到省级遴选条件的成熟企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申报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培育孵化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企业申报。符合培育孵化条件的企业可填写《深圳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孵化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材料报送地址详见附件2)。

(二)考察入库。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可通过沟通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推荐具备较好基础、相对较为成熟的企业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纳入市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储备库”,其余企业由区人力资源部门继续培育辅导。

(三)重点培育。纳入市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储备库”的企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服务内容及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的培育孵化。

(四)推荐链主。对经培育成熟的企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要求,分批次择优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

(五)材料要求。企业填报申报表(附件1),应提出拟构建的技能生态链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岗位、标准开发、教学资源、过程管理、人才评价、培训就业、激励机制等情况,重点阐述企业的优势、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情况和构建生态链的计划),以及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技能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计划,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报送要求。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纸质件应准备一式2份及(附电子件)并加盖公章,邮寄或直接送达至辖区人力资源部门(附件2),并同步将相应盖章版扫描件电子材料发送至各区邮箱。企业在材料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辖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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