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9年知识产权(境外发明专利)激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5 18:10: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激励的境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二、资助标准

(1)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4)申请单位是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中对共同专利,申请单位须为共同专利中第一申请人;专利在授权后变更专利权人的,不再激励新的专利权人。

(5)同一单位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200万,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7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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