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开展202401批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4-10 9:25:51

为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2024年3月底开始,陆续开展了202401批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项目主要集中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

下一步,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将按照计划陆续开展其余项目受理审核工作,请各申请单位及时关注申报受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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