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国家、省级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税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8-12-27 9:24:55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真填写免税信息表(附件1-3),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复印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称、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面积与地址必须与认定(备案)的指标保持一致。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12月27日前将盖章的免税信息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市民中心C区3122。

  附件:

  1.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税信息表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信息表

  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信息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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