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9-22 14:03:39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健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补贴办事指南》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光明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各类主体。

  二、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报认定为公共实训基地:

  (一)按规定具备相关培训资质;

  (二)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满足同时培训30人的需要;

  (三)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四)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年内,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0人。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培训资质证明;

  (四)《光明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评审细则》(附件2)涉及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第四点“申报材料”顺序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形式为纸质件(1份)及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申报材料必须清晰明辨,纸质件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电子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档,材料顺序与纸质件的装订顺序一致)以“申报单位名称+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认定流程

  (一)受理

  申报材料齐全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予以受理。

  (二)评审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名单。

  (三)公示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对拟认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结果发布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认定名单。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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