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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知保〔2026〕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我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全面提升数据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供给能力,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作。通过建立“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库”,开展入库业务培训、常态化业务指导、动态分级管理,引导各类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规模化发展、专业化服务的标杆机构,赋能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机构、数据治理及合规咨询机构,以及承担过省、市数据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单位等,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拥有不少于3名专职从事知识产权或数据业务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具备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和基础,能够提供数据挖掘、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代理、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等服务。
二、申报入库程序
(二)省级单位直报。省级申报主体请填写《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入库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6年8月4日前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进行审核。
(四)遴选入库及公示。省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遴选,对通过审查并入选的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过公示且无不适合作为培育机构情况的,将纳入“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库”,作为入库培育机构进行培训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局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服务机构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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