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3-04 10:06:01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数字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开展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金融+AI应用场景在福田区快速落地,根据《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支持办法》(深福发改规〔2025〕6号)有关规定,定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1日开展第五届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设置

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设置综合创新项目、特色应用项目、数字化转型先锋者、新锐科技企业。

 

  二、申报主体及要求

(一)福田区内、区外的数字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涉及数字金融业务的相关单位均可申报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合作单位应就申报主体、项目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达成一致意见。项目存在上述争议的,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遵照《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支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个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综合创新项目和特色应用项目申报数量合计不超过10个,其中,综合创新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在同一次评定中仅限参与一个评定类别,往届已获支持项目不得重复参评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评定工作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与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组建评定工作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及资料审查等工作。申报单位通过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按要求上传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综合创新项目、特色应用项目,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纳税证明;

2.金融机构应提供金融许可证;

3.项目研究开发时间和推出市场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立项书、会议纪要等;

4.项目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如项目鉴定报告、市场推广情况、上级表彰、所获奖项、媒体报道等;

5.项目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的证明材料,如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制度规章等;

6.与当前国内外同类项目综合比较的证明材料,如行业同类项目情况,关键指标对比等;

7.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报告;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批文;项目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

8.申报特色应用项目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涉及的细分场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应用方案、场景落地案例、用户反馈等。

(二)申报数字化转型先锋者,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金融许可证;

2.企业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纳税证明;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上年度信息技术投入的证明材料;

5.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创新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成效的材料;

7.“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8.其他证明材料,如奖项荣誉、参与标准制定等。

(三)申报新锐科技企业,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纳税证明;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创新证明材料;

5.3家代表性金融机构服务合同;

6.“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7.其他证明材料,如奖项荣誉、参与标准制定等。

(四)申报材料应在“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要求处,以及每份证明材料首页盖章,整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合作申报的项目,合作申报单位均应在“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要求处盖章,其他盖章由主申报单位完成。

(五)申报材料纸质版应按顺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或邮寄至评定工作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凯丰路10号国际金融科技城7层)。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并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截止后,评定工作组将集中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经评定工作组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通知申报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补齐,逾期不补充或经补充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日

  相关附件:香蜜湖数字金融创新项目支持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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