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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14类典型案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其中,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3项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由深圳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案例推荐工作。
(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主体为地区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申报主体按通知要求(详见附件)填写申报材料,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于2025年12月8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相应处室或在线提交至通知要求的对应申报平台;需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加盖骑缝章,胶装前扫描形成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对应邮箱。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按程序推荐报送至工信部相应主责司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申报要求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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