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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可及性及普惠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或非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须符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已认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不再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申报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团队,配备5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我市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能够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国内外文献资源和信息检索工具、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四)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制度;
(五)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有关学历、资格、经验证明材料;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一)材料提交。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与相关佐证材料,请于11月7日(周五)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盖章pdf版、可编辑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liuxue@sist.org.cn,同时将盖章纸质件一式一份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10楼。
(二)评审和公示。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和申报单位实际运行情况,择优认定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名单。
(一)各申报单位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负责(见附件3)。
(二)通过市级网点认定后,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网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及省级网点。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
2.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
3.声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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