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宝安区商业规模成长奖励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4-28 17:28:32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3.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

二、资助标准

1.对上一年度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达15%,且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超过上述增速的,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追加奖励20万元,单家企业全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上一年度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达15%,且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超过上述增速的,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追加奖励20万元,单家企业全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3.对上一年度年营业额同比增长达15%,且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住宿或餐饮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超过上述增速的,每提高5个百分点再追加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全年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

申报日期:2020-04-28 /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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