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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汕办规〔2024〕4号)已印发,为保障激励政策对企业知识产权激励作用落到实处,经区管委会批准,已设立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25年9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
(一)寄信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
(二)电子邮箱:sstsk@mail.amr.sz.gov.cn;
(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以单位名义单位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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