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申请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5-08-18 14:52:42

福田区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个转企”企业申报扶持资金,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个转企”企业申报企业扶持资金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本次奖励项目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二、受理时间与方式

1.受理时间:2025年8月19日–9月19日。

2.申报主体在申报时限内登录“福田政府在线”,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

3.2025年8月19日至9月19日期间填报《福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辖区监管所,有关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各监管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园岭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277号531栋三楼

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南园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69号201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福田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2号城投福滨苑大厦二楼

 

  四、其他事项

福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等事项按照《福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执行。

“个转企”的企业可以及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在“福田政府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含相关表格)、公示信息等工作信息。

 

  五、不予发放情况

根据《福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规定,转型后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自首次发放起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未发放的资金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已不再担任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转型后企业未按照方案的要求、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励申请的,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3.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

4.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附件:1.福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2.申请福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提交资料清单

3.福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

4.承诺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2025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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