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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龙岗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我局自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企业相关奖励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龙岗区正常经营满一年,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奖励:
(一)企业选派的员工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在2024年8月—2025年7月期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或“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二)申报企业须为获奖人员参赛及获奖时的实际工作单位。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同一员工获多项荣誉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一)“全国技术能手”每人5万元;
(二)“广东省技术能手”每人3万元;
(三)“深圳市技术能手”每人1万元。
(一)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由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二)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不符合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受理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公示环节;审核未通过者,电话告知申请者原因;
(四)公示。审核结果在龙岗政府在线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调查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奖励;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予以办理;
(五)兑现。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公示结果,正式发文确定奖励名单,并办理资金拨付相关程序。
(一)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企业纳税证明;
(五)获奖人员身份证;
(六)参赛相关文件(参赛证、竞赛通知等);
(七)表彰通报文件或获奖证书;
(八)参赛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九)申领奖励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十)申报企业信用证明(需同时提交信用中国、信用深圳、龙岗诚信网的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以下要求提交:
(一)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整理压缩成PDF格式,命名为“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企业名称”,发送至邮箱。
(二)纸质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并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使用虚假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资金已拨付的责令退回,同时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信用监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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