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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2025年11月20日14:00至2025年11月28日18:00。
(一)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补贴项目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四)国内知识产权维权资助项目
(五)国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项目
(六)地理标志资助项目
(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八)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评价后资助项目
(九)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业务服务资助项目
(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升规纳统资助项目
本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包括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咨询电话及其他要求,均在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中载明,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仔细阅读。
所有申报均需通过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进行。请严格遵循申报指南的说明,在线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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