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对申请入驻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的社会组织进行评审,确定了第一批(一期续申请)、第五批入驻社会组织名单,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争议调解协会 |
2 |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
3 | 深圳市大鹏新区排舞广场舞协会 |
4 | 深圳市大鹏新区珊瑚保育志愿联合会 |
5 |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
6 |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 |
7 | 深圳市星盟慈善基金会 |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入驻单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