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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8号))、《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资助适用期为2022年)》有关规定,2024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资助项目已完成拨付。现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24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资助项目进行资助,本次资助项目为1项,金额为100.00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107室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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