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龙华区批零住餐业新纳统企业资助类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9-09 16:22:42

各有关企业、机构: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分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其上一年度形成本区经济贡献总额4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首次在我区纳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之一的企业。

(四)企业自纳统年月起算,24个月内申报有效。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0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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