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5-15 10:47:41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号,以下简称《措施》)、《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1]21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按程序开展2024年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入驻高端写字楼宇,首次装修改造办公空间的,予以一次性装修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区内存量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新迁入宝安区的其他企业)。

(三)入驻楼宇符合《操作规程》第一条高端写字楼宇认定条件(详查我局官网已公布《宝安区高端楼宇首批认定项目名单》)。

(四)入驻企业租赁合同需在各街道进行备案。自《操作规程》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操作规程》印发之日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

备注:“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区内存量企业”包括宝安区内世界五百强企业、经深圳市认定的总部企业、上市企业、经深圳市认定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年营收达到1亿元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批发或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4年高端楼宇区内企业入驻装修改造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一5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一6月7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六、注意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提供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租金发票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用A4纸逐项双面打印,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6日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