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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办法》的规定,依据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我局对你单位承担的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专项扶持项目进行了验收,该项目阶段验收结论为“通过”,现将阶段验收结论予以公布。
请你单位按以下步骤自行下载打印验收结论通知留存。
一、登录“龙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左侧栏点选“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找到已公布验收结论通知的项目。
二、勾选该项目,滑至页面最下方,点选“验收结论证明文件”,即可下载验收结论通知进行打印。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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