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拟资助名单公示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3-28 10:07: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我局经过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和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拟列入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资助计划的“深圳市亚星达科技有限公司”等1607家企业(见附件1)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及提出异议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3月27日至4月7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0层1003、1009。

  二、资助资金拨付手续材料提交方式

(一)时间和地点。

提交拨付手续材料时间为3月29日、4月1日、4月2日(上午9:15-12:00,下午14:15-18:00)。

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1楼大厅(车公庙地铁站J1出口)。

(二)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企业需提供《账户证明》、《收款收据》及复印件等材料。如公司名称有变更,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账户证明要求。

《账户证明》由企业自行登录工信资金系统确认并打印(操作方式见附件2)。《账户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并在右上角手写标注企业在资助计划表中的序号(见附件1)。

2.收款收据要求。

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3)。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拟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1)。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并将收款收据粘贴在《账户证明》下方,同时提供收款收据复印件。

3.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企业。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3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拟资助计划表.et
附件2:账户确认及账户证明生成打印操作指南.docx
附件3: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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