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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2023〕4号)规定,对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大赛)并荣获“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给予奖励。2025年我局以“免申即享”的方式组织开展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申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参加大赛并荣获“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深圳市中小企业。
事后方式。大赛企业组获奖企业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
(一)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免申即享补贴申领确认书》,填报完成后加盖公章并上传系统(①每页盖公章;②盖骑缝章;③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法人章替代;④如有被委托人签字情况,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如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情况(与此前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系统(如无相关情况,无需提供)。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在线填报奖励项目申领确认书。
(二)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项目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在线填报奖励项目申领确认书。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至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8时,在线填报奖励项目申领确认书,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领通知—申领单位网上确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核—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形式审查—拟定奖励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领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特殊程序时限30个工作日)。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领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申领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奖励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奖励。
无。
无。
(一)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扶持计划的项目申领事宜,请申领单位自主开展申领确认工作,并承诺在资助项目申领及审核过程中不与第三方机构以实际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为条件签订合同;不通过向参与资金审核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违法提前获取审核信息。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二)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如我局发现同一年度内不同单位使用同一联系人、同一联系电话,或者申领单位违反自主申请承诺等情形并经查证属实的,我局将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免申即享补贴申领确认书
2.免申即享政策补贴申领操作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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