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2-27 9:23:05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各工业企业:

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

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调整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鼓励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十四五”前三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跟踪和服务,系统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

  二、工作程序

(一)报送节能诊断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完成不少于60家企业节能诊断,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附件1)。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以及符合节能诊断范围、有节能诊断需求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形成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附件2)报送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联系人详见文末)。

(二)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诊断报告通过诊断企业账号报送至深圳节能在线(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工信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中标单位需同步将诊断报告报送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承担全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中标单位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送工作总结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完成本年度诊断服务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报送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自愿参与

节能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诊断应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二)强化跟踪指导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搭建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推动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现有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诊断措施建议,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工业节能监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组织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深圳市节能诊断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3.2024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3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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