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10-20 11:25:14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滨海湾经济科技金融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9月,我市依托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工作基础获教育部授牌建设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开展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先行先试,培养卓越工程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东莞国创院”)作为实体运营机构。东莞国创院将遴选企事业单位一线科研项目,以此对接高校院所并引进工程硕博士来莞企事业单位培养。为做好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遴选,现开展2024年东莞国创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由我市企事业单位提出生产研发中技术攻关及人才培养需求,东莞国创院凝练并对外发布需求,组织合作高校院所师资团队匹配对接,吸引高校导师、工程硕博研究生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高质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或面向市场需求,组织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工程硕博士研究生组建团队开展科技成果创业孵化。

 

  二、征集对象

聚焦于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储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等方向,按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要求遴选一批有实力、上规模、有研究生培养基础的创新型企业作为重点对象。主要为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获研发投入补助或各级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的科技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或瞪羚企业、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三、政策支持

对成功引进工程硕博士来莞联合培养的科研项目将按有关政策给予研发补助,并对来莞培养的工程硕博士给予生活补助、住宿、医疗等学习生活保障财政支持,具体以最新发布的政策申报指南为准。

 

  四、征集说明

请各镇街(园区)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梳理并凝练出技术攻关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填写《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表》,并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将无法获得该年度专项指标。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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