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申请条件,优惠政策有什么不同?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1-17 10:53:0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三大部门科技部,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一项国家认证的企业资质,全国范围内,申报条件都是一样的,但是各地优惠政策有所区别。

下面是部分省市高新企业政府直接补贴金额数:

北京市
北京延庆园
给予10万元的一次奖励
北京顺义区
给予10万元的一次奖励
北京西城区
给予5万元的一次奖励
北京房山区
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支持
北京朝阳区
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助
北京丰台园
补助2万元
北京石景山区
给予一次性5000元申报补贴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首次认定奖励:20万;重新认定奖励 :10万
石家庄高新区
首次认定奖励:30万;重新认定奖励 :5万
循环化工园区
首次认定奖励:20万;重新认定奖励 :10万
正定、鹿泉、新华、桥西
认定奖励 :10万
新乐市
认定奖励:5—10万
晋州
首次认定奖励:20万;重新认定奖励 :2万
承德市
首次认定奖励:10万;重新认定奖励 :5万,承德高新区:首次认定奖励:20万
张家口市
首次认定奖励:30万
秦皇岛
首次认定奖励:10万
唐山市
首次认定奖励:10万,唐山高新区首次认定:20万,复审10万。(对区外特别是京津冀引进高企给予30万)
廊坊市
首次认定奖励:20万,科小奖励:2万,小巨人企业10万。
保定市
首次认定奖励:10万
定州市
首次认定奖励:20万
邯郸市
首次认定奖励:7万,鸡泽县30万。魏县:20万。
邢台市
首次认定奖励:10万,威县:10万
衡水市
安平县10万。
辛集市
首次认定:10万。
燕郊
首次认定:20万。
山东省
1、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享受地方配套政策。
3、依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济南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最高10万元。
2、各区(县)的特色奖励政策正在制定中。
青岛市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各区(市)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淄博市
1、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
2、区县措施。张店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桓台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高青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沂源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高新区: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资金;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区推荐,但未通过省认定机构认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中介服务费用的6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枣庄市
1、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烟台市
1、烟台市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认定成功奖励30万。
2、烟台高新区奖励十万,莱阳奖励十万。其他县市区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潍坊市
1、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里奖励10万。
 2、在潍坊高新区率先实施创新券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创新券支持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威海市
威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荣成、经区、环翠区补助20万,文登、乳山、高区补助10万,乳山重新认定通过也补助10万,部分区(市)有不同程度奖励。
日照市
1、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里给予20万财政资金补助。
2、区县配套措施。东港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岚山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莒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五莲县,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泰安市
1、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三强”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
3、部分区(县)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东营市
1、新认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2、东营市经济开发区对于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广饶高企培育入库县里奖励20万,认定成功奖励10万;利津县对新高企有10万的奖励;其他区(县)还有不同程度奖励。 
菏泽市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滨州市
1、市人才专项资金将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人才载体,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2、部分县(区)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相应的补助政策。
临沂市
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奖励。
莱芜市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
2、莱城区正在出台奖励政策;钢城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高新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德州市
1、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开发区奖励5万、齐河县新认定高企给予20万补贴,部分区(县)有不同程度奖励。
聊城市
凡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被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的,对其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项审计、咨询等费用给予资金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济宁市
1、对新认定(包括3年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经费,其中省、市财政科技经费奖补10万元,其余10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
2、兖州区奖励20万,任城区奖励50万,泗水奖励15万,邹城奖励10万。
山西省
太原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 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大同市
依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长治市
对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财政性资金定额资助。
临汾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
忻州市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优秀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储备。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朔州市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阳泉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奖励。
山西省综改区太原学府产业园区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园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长治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或有效期内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地址变更至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陕西省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市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万元。
西咸新区
对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
杨凌示范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阶段性奖励,共计130万元奖励资金。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主办券商完成内核工作并向监管部门上报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后,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挂牌后,给予50万元的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建设科研平台,优先认定为示范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
汉中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奖励。
高新区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
渭南高新区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安徽省
合肥市
高新区、经开区、蜀山区、庐阳区、新站区、包河区、肥西县、肥东县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瑶海区给予25万。
芜湖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马鞍山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蚌埠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亳州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阜阳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淮南市、淮北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宿州市、安庆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滁州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宣城市、池州市、六安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巢湖市、黄山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川省
 成都高新区
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家达30万元。
泸州高新区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新迁入并承诺在泸州高新区持续经营5年以上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当年补贴5万元。
乐山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广元市
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湖南省
益阳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用于企业研发团队和人才奖励。实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对依法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税额增长20%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市县留成部分的30%予以奖励。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中心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由市级财政负担40%、区级财政负担60%)。
邵阳市
实行创新创业奖励。鼓励老乡回乡投资兴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除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
张家界市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衡阳市
1. 实施高企申报补助。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立项。在同等条件下,市级科技计划等资金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加倍支持,对增长迅速的可连续立项。
2.实高企激励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配合,落实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兑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衡发[2015] 16号)相关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郴州市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构建后备企业梯队。每年从中选出不少于2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辅导培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纳入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省里给予5-10万元/年的支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国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收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汨罗市
鼓励企业“申高”。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定期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调度。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芷江
对新建获得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县工业集中区落地企业就地申报成功并转化实用的专利,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10万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万元/项,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对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娄底市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由受益财政每项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由受益财政每户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桃江县
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且转化生成产品的,每项奖励5万元;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获得发明专利且转化生成产品的,每项奖励2万元。
广东省
 
广州市
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二十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一百万元的奖励; 
 
珠海市
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十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千元补助;获得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五万元;
 
东莞市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三十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十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五万元奖励; 
 
佛山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十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一千元;
 
深圳市
龙华现金补助二十万元,光明三十万元,福田十五万元,宝安十万元,龙岗十万元,南山五万元。
 
中山市
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十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五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资助一千元;  
 
惠州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十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五万元;  
 
江门市
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十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五万元;
 
湛江市
对获得认定的高企、省级创新企业给予十万元奖励。对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五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给予补助三万元。对新引进的国家高企,给予补助十万元;
 
茂名市
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八万元资助。对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给予十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给予二十万元。对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区内企业,给予五万元资助;    
 
清远市
对通过受理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补助三万元;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补助七万元;
 
阳江市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五万元补助;
 
潮州市
对首次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一次性补助二十万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通过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十万元;
 
云浮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三十万元资金奖励。 对孵化器内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十万元。对高新区内企业获得高企资格的奖励十万元,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三万元; 
 
河源市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十万元的奖励;  
 
梅州市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二十万元;
 
汕头市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十万元补助; 
 
顺德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十万元,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五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一千元,新入库培育而未享受广东省科技厅入库补助的企业给予补助五万元。
江苏省苏州市
相城区
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奖励1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5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1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吴江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汾湖地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单独获得汾湖区奖励8万元)。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姑苏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高新区
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奖励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后奖励15万。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昆山市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5万元,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5万元(15万元出库奖励,10万元认定奖励)
浙江省杭州市
滨江区
对经各级认定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可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10—20万元奖励;
对企业取得国家、省、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萧山区
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贡献按一个会计年度计算)
余杭区
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经认定的省级、市级、区级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
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年起五年内按规定复审合格的,对企业每年投入的技术研发费分别给予40%、30%的补助,最高补助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企业发生的技术研发费必须单独核算,达到销售收入5%以上,当年企业利润率在全区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以上。
富阳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临安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桐庐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新认定)。
对新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省、市级农业科技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淳安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
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
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
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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