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二十一问,你造吗?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5-10 16:09:10

 1.什么样的企业能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答:按照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除对注册地、注册时间和居民企业的基本要求外,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 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 长性占 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上述条件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符合以上特征并达到相应认定指标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不能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是多久?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资格?

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发现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或有偷、骗税行为的,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认定机构在 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

答: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的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即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须由企业依法拥有、可以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的各项权能,或虽然不拥有所有权,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可以独立行使知识产权各项权能,能不受他人制约地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自主知识产权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或设计;受让或受赠;企业并购或重组;获得 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认定办法》所说的5年以上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4.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答:《认定办法》规定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5.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

答:《认定办法》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按照以上定义,研究开发活动可理解为由科学研究活动与技术开发活动两大部分构成。科学研究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技术的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探索技术的重大改进而从事的有计划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技术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 装置、工艺和服务的系统性活动。

研究开发活动定义中所说的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6.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答:《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在具体认定时,专家将根据以上定义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界定,原《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不再使用。

7.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 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 面委托 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8.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答: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提供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的能力。在具体认定时,主要考核企业最近 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对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企业在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时,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企业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企业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企业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企业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是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评价企业的销售收入和总资产的增长速率,并得到相应的分值。

9.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答: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前,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认定办法》、《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照认定标准,客观进行自我评价,认为自身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认定后,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着手准备认定材料。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www.innocom.gov.cn),填好注册登记表,发至认定机构。待认定机构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告知企业后,企业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 发至认定机构,并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

10.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基本程序?

答:认定机构定期组织专家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 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颁发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11.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要向认定机构提交以下认定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和格式请参见《工作指引》的附件 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注册时间不到一年,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鉴证 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 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鉴证 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企业财务报表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成长性,必须通过审计。已经通过年审的企业,可直接提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需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五方面的材料,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依据。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主要包括 5个表格:(1)企业基本信息表。(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4)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汇总表。(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3.企业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审计报告?

答:企业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格式,准备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 结构明细表以及相关财务资料。然后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应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出具相应的专项审计报告。

14.《企业基本信息表》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内容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企业近 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人力资源情况、企业近3年的销售收入和总资产情况、企业近3年的研发投入情况、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等。同时,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管理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参考该表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1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在填表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 3年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要求企业将近3年所执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按照单个项目逐一填报。内容包括:研发项目的名称、项目起始时间、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参加研发项目的人员数、研发项目的技术来源、研发项目经费预算、近3年该项目研发经费总支出等。同时,要求企业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目的与组织实施方式、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及创新点、研发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在填表时,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对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定义和《重点领域》的相关要求进行填报。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不应作为研发项目填报。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评价,对符合《工作指引》和《重点领域》要求的研发项目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研发项目予以扣除。

16.《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在填表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 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情况,要求企业按照单个产品(服务)逐一填报。内容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来源、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等。 同时,要求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服务)相比较的竞争优势、产品(服务)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填表时,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其收入的定义和要求进行填报。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规定,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逐一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扣除。

17.《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汇总表》在认定时起什么作用?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 3年所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通过考察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结合其他报表信息,来确认企业对其主营产品(服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18.如何填报《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答:该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 3年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情况,要求企业按财政年度将每个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逐一列示并加计汇总。在具体认定时,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结合对企业研发项目的确认情况,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评价。

19.研究开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答:研究开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人工、研究开发直接费用、研究开发设施折旧、研究开发设计费、研究开发设备调整费、研发活动无形资产摊销、其他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等。企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完善财务制度,建立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辅助帐,认真对每个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费用登记,并以此为基础归集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情况。

20.认定机构及其职责是什么?如何联系认定机构?

答:认定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接受企业或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申请,并进行复核;负责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通过会商制度及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认定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可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首页的左下方点击“各地方联系电话 —-查询 ” 查看。

21.专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主要承担什么工作?

答:专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根据《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要求,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审查,提出评价意见,作为认定机构对企业提出认定意见的重要依据。认定机构按照政策规定对专家采取聘任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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