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4-13 16:47:36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规〔2019〕9号)规定,经我局审核,拟对2019年度符合创新创业载体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障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

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2019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表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载体)名称 项目资助金额

(单位:元)

1 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工程总装研发设计国家工程实验室 17,839,082.04
2 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 34,169,030.40
3 深圳前海种子期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种子期孵化器 796,528.12
4 港科大研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港科大蓝海湾孵化港 999,201.71
5 深圳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湾区科创空间前海总部 496,545.55
合计 54,300,3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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