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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加力支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组织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第二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工信厅规〔2024〕33号)。
(一)总投资要求。申报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属于在建或年底前可开工的项目。新开工项目应确保核准、备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条件落实。
(二)贷款要求。申报项目应确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并明确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
(三)技术水平要求。申报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实施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请各意向企业按要求填写《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第二批)》(见附件1)。因事项紧急,请于9月24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反馈至邮箱gyxxk@szlh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第二批)
2.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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