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第一批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3-13 9:13:55

为鼓励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集中优势创新资源,自主研发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所必须的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和重大设备,强化设施人才、技术和工程支撑,我委决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先进材料

研究方向1:先进材料制备与表征关键技术及设备

研究内容:以提升材料成分-工艺-组织-性能间关联关系的研究效率为目标,研发基于物理法、化学法等多种方法相融合的材料制备新原理和新方法;研发与材料制备技术有机融合的材料表征新理论和新技术,重点解决热学、电学、光学、磁学、力学等物理性能快速表征的关键技术,研制相应的新装备,并融合材料实验与理论计算,探索材料新特性、新机制,实现新材料的设计与性能预测。

研究方向2:中子衍射应用关键技术及设备

研究内容:依托国家先进中子源,研发高通量中子衍射表征平台关键部件及技术;结合物理模拟和计算分析,研制常温常压与极端条件样品腔体、高精度中子光学及中子屏蔽关键部件;突破极端条件下样品多手段集成测量、中子光学部件精确控制、中子高效屏蔽模拟分析等关键技术,实现在高通量中子衍射表征平台中的应用。

 (二)空间科学探测

研究方向1:高精高稳控制关键技术及设备

研究内容:围绕空间科学探测对探测仪器在结构稳定性及温控精准控制的迫切需求,突破空间科学仪器结构优化、质心高精度配准与调整、精准温度控制与标校等关键技术,建成空间科学仪器高精度质心调整与温控装置,质心动态调整精度优于0.5mm及局部温度控制精度优于50mK。

研究方向2:空间科学探测系统仿真关键技术及设备

研究内容:围绕空间科学探测面临的多样化规模、复杂化任务及全链条评估等挑战,突破多维度多模式协同仿真、海量数据中弱信号提取等关键技术,建成空间科学探测系统分布式协同仿真与评估原理性验证平台,实现超近距离(m量级)到大跨度(109m量级)不同尺度规模探测系统的任务仿真与评估。

研究方向3:空间科学探测仪器协调控制关键技术及设备

研究内容:围绕探测任务中空间探测仪器面临的高精度基准构建、分布式系统控制、复杂系统运行管理等挑战,突破高精度状态测量与保持、复杂分布式系统协调控制、惯性基准验证平台构建等关键技术,建成复杂空间科学探测仪器协调控制及地面验证系统,具备相对位移mm/Hz1/2量级、相对姿态mrad量级的协调控制能力。

(三)合成生物

研究方向1:合成生物设计与集成系统开发

研究内容:围绕合成生物元件、模块和系统的人工设计、自动化实验等智能软件集成需求,针对酵母、细菌、噬菌体及DNA大分子的人工设计与自动化合成要素,突破机器学习、远程交互、可视化分析等关键技术,集成生物大分子计算机人工辅助设计、生物信息库检索、合成生物实验方案优化、大分子与生命体合成实验过程控制及数据管理与分析等核心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设计与智能集成软件系统。

研究方向2:合成生物先进自动化递送系统开发

研究内容:围绕酵母、细菌、噬菌体及DNA大分子自动化合成过程所需物料自动化转运需求,开发自动化、柔性化的生物样品处理和物料物流运转平台,突破生物制剂与物料存储、运输、应用等自动化转运关键技术,实现合成生物实验过程的自动化操作与生物物料自动化转运的智能连结,建立生物智能实验室物料自动化转运系统。

研究方向3:高通量合成生物模块化平台开发

研究内容:围绕生物实验对智能化、自动化、高通量实验装备的应用需求,聚焦细胞转化、核酸提取、核酸检测与定量分析、细胞培养及筛选等典型生物实验过程模块,重点突破模块化生物实验设备的控制、通讯与集成技术,开发模块化实验流程与技术,建立生物理性设计与工程化试错相结合的核心模块化平台。

  二、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只支持1个项目。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4000万元。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每个领域累计资助资金不超过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投资的10%,且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可联合该领域具有顶尖研发实力和一流科研队伍的其他国内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对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一家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关系。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应领域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主任;

2.曾主持过国防领域863、973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3.曾担任过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如世界排名前200大学、欧美国家实验室等)正教授,曾主持过多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重大科研项目;

4.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并为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应以关键器件、核心软件、整机系统研制为目标,提出可量化考核的总体目标和关键节点考核指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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