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专家评审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2-07-06 9:27: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前期完成网上初审及书面资料审查工作。按照专项资金评审要求,现拟对通过初审及书面材料审查的原创研发与产业化、优秀新型业态文化企业认定、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等5类共152个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2年7月11-15日、18-19日

(二)评审地点:深圳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会议室(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4028号)

参加专家评审项目名单以及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调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请各申报单位保持电话畅通。

二、评审方式

5类项目均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一)评审资料

1.项目申报书(请各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后在评审现场提交);

2.项目介绍PPT(各项目PPT汇报提纲详见附件2,评审当日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将电子版拷贝交现场工作人员)。

(二)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以PPT形式汇报项目情况(15分钟以内,超时或缺少提纲要求内容将酌情扣分,可现场展示或演示申报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

2.专家提问(原创研发与产业化、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须有熟悉项目财务状况人员同时参加答辩);

3.专家独立打分。

三、相关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按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评审现场;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评审结束后,请及时离开评审现场。

2.每个项目最多允许3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入会场,项目陈述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3.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核查、防护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拟参加人员请于会前24小时内在本地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参加评审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会场内走动、近距离接触,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应及时离开会场并向工作人员通报。

4.评审全程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禁止与评审专家交换联系方式等可能影响评审公平性独立性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参加专家评审项目名单及分组安排
附件2.参加专家评审项目资料清单及汇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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