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宝安区重点企业配租中粮大悦乐邑(洪浪北店)规模化租赁项目配额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11-15 16:00:07

根据《关于面向宝安区重点企业配租中粮大悦乐邑(洪浪北店)规模化租赁项目的通告》,我中心已完成中粮大悦乐邑(洪浪北店项目)认租申请受理及配额计算工作,现将合格认租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合格认租企业名单以及配额结果(详见附件)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二、分配机制

各企业住房配额按照本企业认租住房的套数在所有申报企业总套数中所占比重确定。计算公式为:

关于面向宝安区重点企业配租中粮大悦乐邑(洪浪北店)规模化租赁项目配额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新安街道重点企业数量较多,为尽可能向更多重点企业提供住房保障,根据以上公式计算配额结果大于50套的,按50套安排,计算配额时超出50套限额的房源,在其余配额未满限额的企业中再次按以上公式计算配额,直至本项目房源分配完毕。所有企业的配额总数与实际房源数不一致的,按企业配额小数部分的高低排序作相应房源增减,小数部分相一致的以抽签形式确定。

三、选房签约事宜

选房签约事宜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另行通知,房源房号按照抽签方式配租给企业。具体选房签约时间、地点以房源运营管理单位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216907。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大厅。

(二)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特别说明

(一)为提高配租效率,附件公示表中的认租企业因配额限制未满限额,如有剩余房源,可于当天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认租申请,按程序配租。

(二)企业在提交认租申请并取得住房配额后,放弃签订全部或部分房源租房合同的,将取消下一次住房分配资格。

(三)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单位应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具体入住人员。签订合同前需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报备入住人名单。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住。

(四)承租单位应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使用配租住房,不按规定使用的,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中粮大悦乐邑(洪浪北店)规模化租赁项目配额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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