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9-09 14:14:08

各有关企业、示范平台:

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促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高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突出重点、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资金来源

本《申报指南》所称专项奖补资金,来源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中明确的“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批复的《深圳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资助项目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项目

1.支持方向: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2.资助标准: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项目采用无偿奖励资助方式。企业资助资金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补资资金总额、资助企业数量和企业绩效等情况确定。

3.审核方式:专项审计。根据国家批复企业数量和企业经审计的绩效目标,结合年度资金规模确定。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项目

1.支持方向: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2.资助方式:资金奖励支持方式。支持示范平台为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中央下达资金规模10%。

3.审核方式: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结合年度资金规模确定。

  四、具体要求

(一)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10日17:30(注:工作日,超过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受理地点: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座10楼1012。

(二)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资金使用要求请参见申请指南(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清义,联系电话:83051495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1年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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