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罗湖区2021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8-14 15:20:56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罗湖区2021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请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对象

《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2021版)内的辖区龙头企业和行业推荐企业,企业名单及住房配额上限。

三、配租房源概况

(一)配租项目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如下:

1.招商盛世项目。位于罗湖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576套,其中单间148套(约39㎡)、一房292套(47~52㎡)、两房136套(57~83㎡),预计2022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2.中海慧智项目。位于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本次供应267套,其中一房216套(约43㎡)、两房39套(约57㎡)、三房12套(约59㎡),现房交付。

3.梧桐国际公寓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桐馨园3栋,本次供应413套,其中一房288套(38.83~68.38㎡)、两房6套(58.24~60.56㎡)、三房97套(101.26~133.53㎡) 、四房22套(111.3~113.43㎡),房源视实际情况分批交付。

4.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项目。位于百鸽笼地铁站C出口,本次供应103套,其中单间62套(16.4~30.72㎡)、一房27套(39.47~44.78㎡)、两房14套(52.38~73.31㎡),现房交付。

5.万科深南广场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7套,其中两房3套(约103.74㎡)、三房1套(108.99㎡)、四房3套(151.8㎡),现房交付。

6.招商开元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号园区,本次供应18套,其中两房3套(84.44~87.2㎡)、三房15套(约129.02㎡),现房交付。

7.朗华万科泊寓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本次供应37套,平层单间20套(27~36㎡)、复式单间16套(47~48㎡)、两房1套(约47㎡),现房交付。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户型以现场房源为准;房源套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项目名称 基准租金 其他费用
招商盛世 44.8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9元/月·平方米
中海慧智 39.4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5元/月·平方米水费5.12 元/吨,电费1.2元/度,无燃气
梧桐国际公寓 30.4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方米
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 约44.1元/月·平方米,按

年递增方式缴交租金

(每年递增5%)

物业管理费:4.38元/月·平方米;水费5.35元/吨;电1元/度;燃气4元/立方(仅用于卫生间热水器)
万科深南广场 61.8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98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招商开元中心 48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9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朗华万科泊寓 25.6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loft单间为200元/月,两房一厅为200元/月;水费5.09元/吨,电费1.3元/度

注:上述项目的租金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租赁住房补租

(一)补租房源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内人才通过自行租赁深圳市社会房源解决住房困难,并用于申报本次补租的,所申报社会房源应具备房屋编码,并按规定纳入罗湖区社会存量住房房源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已经或曾经纳入深圳市安居工程统计范围的社会房源除外。

(二)补租方式及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承租深圳市社会房源的,以货币补贴的方式按套进行租房补租,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补租人才的银行账户。本年度租赁住房补租原则上不超过    1400套。具体如下:

  1.补租标准。本年度罗湖区企业人才租房补租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补租金额=补租单价*补租面积。

(1)补租单价:30元/月·平方米。

(2)补租面积:单身35平方米、两人家庭50平方米、三人家庭6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85平方米。

  2.补租期限。以1年为周期且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有限期,到期后符合届时补租条件可申请续签,最多为3年。本年度租赁住房补租的时间段(补租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补租原则。两人及以上均符合补租条件且以合租单套住房申请的,承租人才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其余作为共同合租人并计入补租面积人口数,不得重复申请;人才配偶同时符合补租条件的,应确定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五、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2021年8月14日-8月29日

(二)看房流程:因项目防疫管控需要,上述所有项目必须预约成功后方可看房,预约成功的企业专办员需在预约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时段内看房的视为对房源情况无异议。

(三)预约方式:

项目名称 预约电话
中海慧智 18275884517
梧桐国际公寓 17788397165
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 18924676837
万科深南广场 18826577460
招商盛世 18018720185

0755-25920119

招商开元中心
朗华万科泊寓 13265584049

六、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人才住房,申报补租的企事业单位人才以单身或家庭(不含父母)为主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七、优先原则

为切实支持新毕业大学生来深安居、创业,吸引新毕业大学生扎根罗湖发展,本次企业人才租房补租给予新毕业无房大学生一定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新毕业大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新毕业大学生申请人才租房补租的,可以不受申报人才条件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间限制,但需与名录内罗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含服务协议),并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次企事业单位申报人才租房补租时,原则上优先安排申报企业内符合条件的新毕业无房大学生,申报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企业总申报人才规模的20%,且申报人数不超过补租配额上限。若企业内符合条件的新毕业无房大学生少于企业总申报人才规模20%的,则剩余配额由企业根据人才结构择优进行申报补租。

八、申请流程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租的企业,请将规定的申请材料扫描汇总,统一压缩为压缩包,并于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政务邮箱(lh_zjbzzx@szlh.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企业名录序号+龙头/行业推荐+公司全称。相关业务请咨询电话:25620382、22185615、25650918,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二)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住房配租、租房补租两类保障方式。各企业在填报实物住房配租、租赁住房补租需求时,请依照企业可享受的住房及补租配额上限进行合理申报。填报数量超过企业批次可享受配额上限的,按上限计算,超过部分申报需求按无效处理。

(三)区住房建设局汇总企业需求后,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配额方案,报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选房签约、补租资金发放等手续,请各企业密切关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有关事项公告。

九、申请材料

(一)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报表;

(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企业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一)(五)项材料还需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十、行业咨询部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25666611;

区金融服务署,电话:25869961;

区科技创新局,电话:22185584;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话:25666636;

区企业服务中心,电话:25869913;

区住房建设局,电话:25650868,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十一、重要提示

(一)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补租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或补租。

(三)申请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企业人才住房、人才领取补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信息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补租人才等信息报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后续区住房建设局或其授权机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单位的公示、建档、申报材料的情况进行不定核查,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核查工作。

(四)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本次人才住房或租房补租的,应当承诺在资格审核通过3个工作日内,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申请单位应将人才不得同时享受住房保障的情形、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等重要事项告知本单位申报人才住房或补租的人才。

(五)承租人才住房或领取补租期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单位将组织不定期对人才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企业承租或补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追缴已发放的补租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企业人才住房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人才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一旦租住人才住房视为已了解上述信息,后续不得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区住房建设局提出相关诉求。

(七)因本次部分企业人才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如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次配租及补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及补租配额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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