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中坚企业落户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1-06-23 11:11:19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第二批中坚企业落户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坚企业落户资助项目。

  二、受理日期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2日18点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7月5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14楼1411办公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推广科。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相关咨询:QQ群750247985,电话88210452、15521080383;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QQ号码2577372164,电话13155836338。

 五、注意事项

(一)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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