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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务厅字〔2026〕42号
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现将《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10月15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扩能提质工作部署,促进餐饮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发展壮大餐饮品牌。三年内培育广府菜、潮汕菜、客家菜及其他广东地方特色粤菜餐饮名店300家。推动外来品牌与本土餐饮融合创新,培育新式茶饮、粤式简餐、新锐餐饮连锁新品牌。支持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鼓励老字号餐饮品牌进机场、进火车站、进景区。
二、培育招引市场主体。支持餐饮连锁企业新开直营门店、迭代升级,发展主题店、旗舰店等。支持团餐、快餐、茶饮企业发展,推动食材供应集团化、连锁化,支持为火车、飞机、轮船等提供配餐服务。指导各地市加大资源对接,积极招引全国全球餐饮知名品牌企业、连锁企业,大力引入米其林、黑珍珠餐厅。组织开展餐饮业招商对接活动,搭建餐饮品牌交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三、丰富餐饮消费场景。支持餐饮企业打造儿童餐厅、非遗饮食等多元化餐饮消费场景,推动餐饮与展会、景区、赛事、影视、演艺活动深度联动,鼓励餐饮企业与知名IP跨界合作。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打造深夜食堂,培育集中收银的美食集市(夜市)。引导餐饮品牌下沉县域、乡村,发展乡村休闲餐饮、田园美食体验项目,释放城乡餐饮消费活力。
四、打响城市美食品牌。鼓励各地市依托本地特色美食打造广州早茶、汕头牛肉火锅、清远鸡、湛江生蚝、江门侨都咖啡等城市餐饮IP,擦亮顺德、潮州“世界美食之都”品牌。鼓励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市建设全球餐饮美食集聚区,汇聚地方特色、中西菜式。支持各地依托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特色资源,推动传统小吃连锁化经营,三年内全省打造50个特色美食街区。
五、深化餐饮数智化转型。支持餐饮企业数智化改造提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和智能餐饮设施,优化运营管理、供应链建设和消费者体验。支持餐饮门店推广智慧点餐、炒菜机器人、送餐机器人等设备,培育机器人餐厅。推广即时餐饮配送,引导电商、本地生活平台为中小餐饮商户提供数字化运营培训和服务。
六、推动餐饮服务提质。鼓励餐饮企业改善到店堂食、住宿餐饮体验,构建健康安全的餐饮管理体系。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落实餐饮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聚焦地方特色果蔬、畜禽水产、粮油调味品等品类,搭建食材产销对接平台,推动合作社、生产企业与餐饮主体农餐对接,构建源头可控、品质可靠、特色鲜明的餐饮原料保障体系。推动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化,提升广东服务口碑。
七、办好餐饮消费特色活动。持续加强与生活服务平台合作,联动在线旅游平台资源。丰富广东美食地图、宵夜地图,三年内推广100条寻味美食线路,加强宣传推广。用好“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和餐饮发票抽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围绕节假日、大型展会赛事活动等重要消费时点,提升餐饮消费增量。
八、强化政策支持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组织金融机构与餐饮主体开展常态化对接服务活动,丰富餐饮主体信贷库,降低餐饮主体融资成本。落实“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支持餐饮企业稳定用工,到2026年底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相关就业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鼓励有关部门、各地市统筹政策支持餐饮连锁、团餐、配餐、升级改造、拓展新店、打造品牌、丰富场景和人工智能应用。指导各地市建立健全餐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开展餐饮连锁总部、团餐、配餐企业大走访,及时响应并跟进协调解决企业诉求。
九、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全省餐饮业常态化统计监测体系,统计、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强数据共享,整合餐饮营收、门店数量、从业人数、业态分布、消费流向等数据。开展行业调研与趋势分析,定期发布行业运行分析报告。
十、强化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各部门全方位宣传“食在广东”品牌,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以及知名美食旅游博主影响力,通过平台、媒体、商圈、旅游景区、客运枢纽等,发布特色美食、街区、线路、城市和优惠信息,推出图文、视频等优质内容,持续扩大粤菜知名度和广东美食目的地影响力,助力广东美食出圈。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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