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9-14 20:12:34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1号),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等相关主体发展壮大,现开展2026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包括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车规级检测认证、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共5个支持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 支持项目类别

  (一)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规级 IGBT、MOSFET、MCU 等半导体领域,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智能座舱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技术研发,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领域,对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三)支持建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测试检测、高精地图、车路协同、场景仿真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四)支持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促进消费类电子企业将产品向汽车类电子方向延伸,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五)支持举办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举办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促进作用的产业峰会、高端论坛及展会,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二、 申报条件

  详见项目申报平台。

  三、 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智能网联汽车”关键词,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1日

  五、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六、 注意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 咨询联系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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