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9-02 18:16:4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6年度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载体类型

  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分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四种类型(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在宝安区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事业单位(非院校、培训机构)。

  2022年后认定为市、区级载体的单位,不得参与同一类型载体申报;2022年前市级认定的存量载体,可正常参与本次转认定申报。

  三、认定(转认定)流程

  (一)申报期限

  1.预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8:00。

  请所有意向申报单位在此节点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区人力资源局将集中开展材料预审并反馈审核意见,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补充完善资料。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请所有申报单位在此节点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合理规划时间、尽早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三)受理

  (四)评审

  区人力资源局将在申报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家完成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工作,在专家评审最终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审议确定候选名单。载体认定评审将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由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将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认定为2026年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

  (六)结果发布

  区人力资源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2026年度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用人单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结构。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

1.附件1: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附件2:载体认定申报指引(含转认定).zip

3.附件3: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评审细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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