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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公示〔2026〕21号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粤科规范字〔2023〕2号)、《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5〕1号)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6〕395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9月5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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