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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进一步摸清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现状,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工作基础,现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构建“三类四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体系。其中,“三类”指专业型平台、行业型平台、协作型平台,“四级”指基础级、成长级、引领级、生态级。基础级和成长级平台由地方工信部门遴选培育,引领级和生态级平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认定。
二、平台自评自查
为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培育工作,现面向全市所有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自评自查。本次平台自评自查不设平台规模、服务能力等准入门槛,请有关企业参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自评参考指标》(详见附件1)如实开展自评,于2026年8月24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报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电子调查问卷。完成问卷填报的平台,我局将优先纳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
三、平台线下评估
为帮助企业更好把握评价规范要点,我局拟参考企业自评自查结果,选出30家基础条件好、示范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评估专家组依据《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国家标准(附件2),免费开展线下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估。
四、相关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平台企业填报问卷,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及时填报。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培育专场政策宣贯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术支持:李泽宇17722662491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自评参考指标
2.《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GB/T 47018-2026)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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