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7-29 11:01:51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以下事项落实: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参考《要素条件》(见附件1)和《场景指引》(见附件2),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参考《要素条件》和《场景指引》,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特此通知。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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