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南山区2020年度第三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0-07-13 16:57:5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提升南山区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水平,打造以优质工程、绿色建筑为引领的品质南山。2020年度第三批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分项资金开始接受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优质建筑工程项目。

(二)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

(三)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四)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五)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六)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

(七)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项目。

(八)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或企业。

 二、资助标准

  (一)优质建筑工程项目

1.“工程质量类”项目

(1)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的,政府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广东省优质工程金匠奖”的,政府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政府给予 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该建筑施工企业应将此奖励金按建设项目工程量比例分配给参与评奖的各参建单位。

(4)建设单位在南山区内投资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政府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项目监理企业在南山区内承接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政府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企业注册地为南山区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异地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政府给予建筑施工企业一次性 100万元的奖励,给予监理单位一次性 10 万元的奖励。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同一项目分别获得“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广东省优质工程金匠奖”的,以上奖励累计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同一项目分别获得“深圳市优质工程金牛奖”“广东省优质工程金匠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以上奖励累计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类”项目

(1)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政府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政府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原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政府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同一项目分别获得“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以上奖励累计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同一项目分别获得“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以上奖励累计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二)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

1.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国家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 6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省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 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建筑施工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办的市级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的,政府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工程项目须在承办之日起一年内申报。

 (三)绿色建筑工程项目

1.南山区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二星级、深圳市银级以上(含本级)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除国家及市级资金补助外,在区层面上另外分别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不超过 30 元/㎡

(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80 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绿色建筑不超过20 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60 万元;深圳市银级不超过10 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40 万元。对于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多个标识的,按较高标准给予资助。

2.南山区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营阶段认证的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以上的项目,由运营单位申请。给予国家三星级、深圳市铂金级、美国 LEED 铂金级绿色建筑 40 元/㎡(建筑面积,下同),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160 万元;国家二星级、深圳市金级、美国 LEED 金级绿色建筑 30 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120 万元;深圳市银级、美国 LEED 银级 20 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80 万元。国家一星级和深圳市铜级 10 元/㎡的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60 万元。

(四)南山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装机容量不小于 20KWP,且采用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 2 元/WP 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 30 万元资助。

 (五)南山区装配式建筑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应符合市、区住房和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 100 元,资助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5%,且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200 万元。

建设单位未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施工企业因装配式建筑施工工期短、效率高、质量高、环境友好等优势自行选择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共同申请。

(六)南山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按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量予以资助,建筑拆除每平方米资助10 元,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100 万元。

(七)南山区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项目符合建筑信息模型(BIM)示范要求,按建筑面积,设计施工一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每平方米资助 10 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 1%,且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 50 万元。

 (八)对在南山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年度服务项目数量超过 15 个,且年度服务建筑面积超过 200 万平方米的,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原则上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四)各产业资金支持政策中有其他除外情形的,资金主管部门应在其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获奖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在获得相关奖项之日起一年内申报。

(二)申请单位同一年度原则所获资助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但是,优质建筑工程项目、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项目不受财力贡献限制。

申报日期:2020-07-13 /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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