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受理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度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3月31日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公示的通知
下一篇: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公示光明区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拟资助单位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