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3-20 9:55:4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我局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和奖励的通知》,截至2026年2月8日18时,共收到6家单位申报的5个工种培养计划材料(详见附件)。

 

经实地核查与审核,以下6家申报单位及对应的培养计划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按申报计划开展技能人才培养,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学员招收并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交学员花名册、一年内完成全部培训并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交验收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为培训计划未完成并放弃奖励申请资格。验收通过的,每培养一名高级工,给予3000元奖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2025-2026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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