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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打造龙华工匠群。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华人规〔2025〕3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龙华工匠”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原文: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申报指南: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工匠引进培育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本次认定“龙华工匠”不超过65人(实际认定人数需根据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等环节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确认)。其中A类工匠不超过5人,B类工匠不超过10人,C类工匠不超过50人。
对经认定的A、B、C类工匠,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奖励补贴。
(一)认定条件
申请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龙华工匠认定参考条件(详见政策原文附件1),在生产、运输或服务等领域一线技能岗位工作3年以上。
2.身体状况须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贡献特别巨大的A类工匠,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龙华区全职就业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全职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在龙华区工作并在龙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和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及纳税缴纳单位须保持一致。已退休申请人的社会保险不作强制要求。
4.不属于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
5.未认定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
(二)注意事项
龙华工匠认定参考条件中,“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的申报截止时,“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所发布的申报截止时。
2026年3月20日9:00至2026年4月30日18:00。
申报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龙华工匠认定”事项或点击在线申办网址进行办理,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电子文档提交,本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期结束后统一受理,按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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