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3-18 9:53:49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要求,为做好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一)请广泛发动本地区制造业企业参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了解本地区各行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与基础,并对本地区智能制造成熟度水平进行总结分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可在平台中“成熟度自评估”模块开展自评并导出评估结果。

(二)请指导企业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加强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集成应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二级水平的,原则上即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请各地组织企业开展自建自评,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审核,并报我厅备案。

 

  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4月11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查看对应申报通知,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 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请将视频发送至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的项目,请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4月17日前正式推荐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二)请各地按照附件2要求,总结本地区智能工厂培育情况,说明推进智能工厂培育的具体举措,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于4月17日前同步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

 

附件:

1.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 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

3. 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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