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我局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2日期间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就《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1位市民反馈意见共1条,已予采纳。现将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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