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6-03-04 9:09:03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城管规〔2023〕1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深城管通〔2026〕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全社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光明区2025年度激励对象认定申报即将开始,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

 

  一、激励对象

2026年开展2025年度激励对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本次激励对象分为单位和个人,评选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评选周期内符合认定程序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提出申请。

(一)激励单位

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含居民委员会,住宅区、学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医院、酒店、公园景区、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集贸市场、产业园区、餐饮场所、交通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体育场馆等其他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进行激励。

(二)激励个人

对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含社区工作者、教师、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激励。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3日。

(二)评选周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分类表现。

(三)区级认定(除居民委员会外):‌截止至2026年5月11日。

(四)市级认定(居民委员会):‌截止至2026年5月15日。

 

  三、申报奖励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市每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进行认定,给予激励对象通报表扬,当年度认定的激励对象,次年度仍可参与认定。

 

  四、申报条件

(一)居民委员会

申请的居民委员会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居委会推动辖区居民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引导、入户宣传或科普宣传等活动。

2.居委会有固定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队伍核心骨干人员相对固定,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引导日”行动。

3.居委会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或小区管理规约。

(二)住宅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

申请的住宅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调查样本应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15%)。

2.持续推动厨余垃圾分类且成效良好。

3.积极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工作,设置了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的住宅区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4.在住宅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引导、入户宣传或科普宣传等活动。

5.住宅区所有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均具备视频监控功能,且接入区级平台。

6.2025年住宅区未出现垃圾分类相关的执法处罚案件。

7.2025年市、区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住宅区均已限期完成整改,且未被纳入市级主管部门“回头看”检查通报名单。

8.区主管部门或街道根据《深圳市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2025年)》,对住宅区开展现场检查评价,检查得分达到90分。

(三)学校

申请的学校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学校有完善的垃圾分类相关制度。

2.2025年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垃圾分类的学习园地,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教学实践活动;中学积极开展和参与垃圾分类相关活动;高校积极参与“绿色毕业季”活动,并日常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绿色低碳生活实践。

3.2025年学校未出现垃圾分类相关的执法处罚案件。

4.2025年市、区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均已限期完成整改,且未被纳入市级主管部门“回头看”检查通报名单。

5.区主管部门或街道根据《深圳市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2025年)》,对学校开展现场检查评价,检查得分达到90分。

▲2025年学校学生积极参与“分类达人说”;或学校老师或学生积极参与区级及以上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并获奖;或被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作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或学校有开发“每周半天计划”垃圾分类相关课程,且课程已上传深圳校外教育平台,可直接认定为激励对象。

(四)其他重点场所

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医院、酒店、公园景区、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集贸市场、产业园区、餐饮场所、交通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体育场馆等。申请的场所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场所在本行业范围内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且区主管部门或街道根据《深圳市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2025年)》,对场所开展现场检查评价,检查得分达到90分。

2.2025年场所未出现垃圾分类相关的执法处罚案件。

3.2025年市、区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场所均已限期完成整改,且未被纳入市级主管部门“回头看”检查通报名单。

▲2025年场所在节水节能、绿色低碳、无废酒店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领域获得区级及以上激励或荣誉称号,可直接认定为激励对象。

(五)社区工作者

申请的社区工作者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所在社区工作站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2025年在该社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引导、入户宣传、科普宣传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且表现突出。

(六)教师

申请的教师应满足以下要求:

2025年教师在校内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相关授课培训且表现突出。

▲2025年教师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分类达人说”;或积极参与或指导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并获奖;或被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作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或参与开发“每周半天计划”垃圾分类相关课程,且课程已上传深圳校外教育平台,可直接认定为激励对象。

(七)志愿者

申请的志愿者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志愿深圳”等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注册6个月以上。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且表现突出。

▲2025年志愿者获得区级及以上垃圾分类相关荣誉或表彰;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参与全市集中开展的“志愿引导日”行动,可直接认定为激励对象。

(八)物业管理人员

申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在所服务的物业项目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且表现突出。

2.2025年管理服务对象未出现垃圾分类相关的执法处罚案件。

3.2025年市、区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管理服务对象均已限期完成整改,且未被纳入市级主管部门“回头看”检查通报名单。

4.区主管部门或街道根据《深圳市重点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2025年)》,对物业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评价,检查得分达到90分。

(九)学生

申请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2025年学生在校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且表现突出。

2.学生在2025年参与垃圾分类引导、入户宣传、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达到6次。

▲2025年学生积极参与“分类达人说”;或积极参与区级及以上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并获奖;或被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作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可直接认定为激励对象。

(十)其他相关人员

申请的其他相关人员为除前五类以外的其他场所或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现有场所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引导等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且表现突出。

 

  五、激励对象申报流程

激励对象的申报、审核和认定工作均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激励申请对象需在申报平台提交申报基础信息和申报材料。

(一)激励对象(单位和个人)申报环节

登录路径:“美丽深圳”公众号——便民服务——垃圾分类板块。进入激励对象申报入口,提交申报基础信息和申报材料。

注:此次申报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操作,如手机操作不便,可使用电脑微信进入。

(二)审核认定环节

社区、街道、区级、市级审核工作人员进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激励对象认定”,进行审核和认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日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