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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的部署要求,规范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接受社会力量出资的管理,省科技厅起草形成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接受社会力量出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组织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附件3格式要求填写,并于2026年2月9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省科技厅将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接受社会力量出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接受社会力量出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接受社会力量出资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省科技厅
2026年1月28日
相关附件:附件1-3.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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