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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道路建设、管理与养护的科技水平,推动创新产品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落地,龙岗区创新实施“科技篇”工作机制,现面向全国征集适用于道路领域的先进科技产品与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交通设施、道路建设养护新材料、检测监测设备、智慧路灯、安全防护系统等。通过审核的产品将纳入“龙岗区科技篇应用库”,并在政府相关投资项目中予以优先推荐与应用。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适用于道路建设、运维、管理、安全及智能化提升等场景的产品或技术,均可申报。
申报单位须按顺序提供以下真实、完整、清晰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承诺书:下载填写《申报承诺书模板》,加盖公章后提交。
2.《道路领域科技产品与技术信息征集表》(下载见附件)。
3.营业执照:提供清晰扫描件/复印件,确保企业名称与申报主体一致。
4.产品所有权证明(任选一项及以上):
(1)专利证书(需附最近一年年费缴纳凭证);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其他法定知识产权证书;
(4)许可使用的,需提供独占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
5.产品核心功能与说明:300字内,文字说明产品定位、核心问题解决方案及技术优势;同步列出3-5项核心量化性能技术指标(关键参数需明确具体数值)。
6.检测、认证或鉴定报告:提供至少1份国家认可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证书关键页(含产品检测、型式试验、鉴定报告,或行业强制/重要认证证书),需能有效佐证产品性能达标。
7.产品应用案例信息表:提供1个代表性已落地应用案例,同步附产品销售合同关键页,明确体现客户单位、合同日期、联系人及电话。
8.客户证明:针对上述案例,提供客户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使用证明或验收报告关键页。
注:上述材料1-6项为必需提供,7-8项可选择提供。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整理成电子版(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按上述顺序规范命名归档,发送至邮箱kczx@lg.gov.cn,邮件主题统一为“【道路科技产品申报】+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1.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区科技篇应用库。
2.申报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若存在虚假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附件1-2.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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